500.飞熊之兆(2/4)
姬昌道:“我决不失信,只是手中确实没有带着钱财。”
这时候,只见店主人出来,问道:“你们怎么吵起来了?”
店小二把姬昌欠缺饭钱说了一遍。
店主人见姬昌年虽高迈,但精神相貌不凡,颇有气度,问道:“你是何人?怎么连食宿钱也没有?我又不认识你,怎么记账?你给我说个明白。”
姬昌道:“店主人,我乃姬昌,被囚羑里五年,蒙圣恩赦宥归国,刚离朝歌,囊内空虚,因而才有此事。”
那店家听姬昌自辩,心中暗自寻思,昨日听说姬昌被纣王放走了,这人谈吐不凡,即使没钱付账也不卑不亢,又说要回西岐,心中已信了八成。
可...姬昌又怎么样?
店主人道:“周国文王又如何?就能不付钱吗?白嫖还有道理了?朝中律法明文规定,住了宿,吃了东西,管你是谁,你就是天王老子,也得付钱!不付钱,那就是犯法!”
姬昌哑口无言,他从未想到所谓的“法”已经如此深入人心。
甚至他都说不出什么话来反驳,吃饭住宿给钱,天经地义。
于是乎,姬昌只得从腰间摸出一个玉佩,道:“这玉佩可否用来抵账?”
店主人将玉佩拿在手上掂量几下,真货!
他暗地里笑出了声,一块玉佩可比食宿钱多得多!
不过明面上他还是道:“按理来说,是不行的,一分钱一分货,不过你是世间大贤,如果我不通融通融,难保受人非议,也罢也罢,你去吧。”
姬昌受了一肚子闷气,头也不回的走了。
...........
姜子牙自离了朝歌,垂钓淇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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